國企改革缺配套 難仿淡馬錫模式
久聞樓梯響的國企深化改革,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結束快將兩年後,國務院的《深化國企改革指導意見》才姍姍來遲,見微知著,由此可見新一波國企改革,牽涉各方利益集團之間的博弈艱巨。話雖如此,過去兩年不時被利用為股市炒作材料的國企改革,昨日卻未有將A股推上,反而出現反高潮,跌市收場,可見這塊跟紅頂白的英雄地,經歷一場股災及暴力救市、市場化大開倒車之後,對國企改革、引進民資的決心與誠意受到質疑,股民莫問因由,把消息看成新瓶舊酒,反應冷淡。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國企改革浪潮從未停步,新一輪改革卻相當篇幅聚焦國企與民資的互動。中國經濟向以國企與民企兩大引擎推動,經歷金融海嘯,環球經濟疲不能興,傳統中國製造業及房地產為主的民營資本,擴張漸見無以為繼,到達發展樽頸,反觀國企改革做大做強早就超額完成,這些壟斷各行業的巨無霸,大部分管治架床疊屋,政企不分,呈大而無當的臃腫狀態,資產回報表現失望。隨着中國經濟增長轉型,走向重質不重量,是時候撥亂反正,改善資源錯配形勢,引入效率及創新發展,迎合環球新經濟環境,扭轉國進民退局面,為經濟可持續發展揭新頁,今日看,改革確實不能再拖。
要改變國企根深柢固的低效陋習,引進非國有資本參股,須改善長期的腐敗與國資委外行管內行的問題,例如改革管理層薪酬制度,員工表現與薪酬掛鈎等激勵工夫等,但更重要的是外在因素,如產權與法治的大配套,政府對主體市場減低干預等,缺一不成,而且中央對管治的「放手程度」,不能說一套時做一套,否則一切改革也是空談。
新頒布的《意見》重點,在於未來國企會以商業類及公益類作分類監管。基本上,是以新加坡淡馬錫模式作借鏡,但要學到淡馬錫以企業形態,非政府機構般徹底把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隔,意味將來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不再直接由經營公司管理,做到絕對放權,以內地過往的家長式管理來看,倣效淡馬錫模式可說知易行難。
當前中國穩增長保就業大於一切,經濟每個環節都經過中央計劃,尤其大部分大型國企,如銀行、能源、電訊企業,在國有資本背景下,通通身先士卒,爭相為國家計劃經濟効力,或是要為配合國家經濟戰略發展,犧牲自我,將股東利益置於其次,刻下要來個一百八十度轉變,為推進改革,除非「凡事管」的國資委管理徹底退居二線,否則國企引進淡馬錫模式的改革,不過徒具外形,難以達到淡馬錫模式中,「通過有效監督和商業性戰略投資來培育世界級公司」的神髓,從市場反應,暫時看來預示改革最終換湯不換藥的,無疑佔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