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去年十一月裁定評級機構穆迪於二○一一年七月發表的「紅旗報告」違反有關持牌人操守準則條文,作出公開譴責及罰款2,300萬元,穆迪不服提出上訴,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昨日展開正式聆訊。穆迪認為,「紅旗報告」並非進行受規管活動(即提供信貸評級服務)的結果,因此不受證監會規管。

代表穆迪的律師表示,有關報告不應視為受規管活動的一部分,並不是真正的評級檢閱,而且有關報告不是採用穆迪進行信貸評級的方法。

證監:屬信貸評級

不過,證監會認為,有關報告屬於信貸評級行為的一部分,所以是受證監會監管。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早前就表示,市場需要質素良好的研究報告,同時投資者需要保障,以免被錯誤或誤導的報告利用,導致股價下跌。

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認為,暫時未全面了解有關個案的詳情,但指事件的確會引起享有言論自由的關注。

穆迪是於二○一一年六月起獲證監會發牌進行第十類受規管活動(提供信貸評級服務),預計有關聆訊會審訊約二至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