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上周五宣布會就公司以不同投票權架構(WVR)在港上市進行第二輪諮詢,惟迅即被證監會「摑一巴」。證監會昨高調發表聲明,表示董事局一致不同意港交所的建議草案內容,包括港交所擬建議讓高市值、新上市、及通過「加強適當性」要求的企業以WVR上市,證監會認為若WVR的應用變得普遍,香港的證券市場及聲譽將受損。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

證監會及港交所對同股不同權意見分歧。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

證監會反對港交所建議草案原因

證監會及港交所現「衝突」議題

恐失網企上市商機

雖然港交所隨即回應將與證監會繼續溝通,及由上市委員會再決定下一步最佳方案,但業界相信,港交所再就WVR諮詢機會已較微,甚至會錯失內地科網公司在港上市商機,可能影響港交所投資價值。

消息人士指,證監會董事局反對的是針對WVR公司在港第一上市,至於港交所擬建議放寬讓中國公司來港第二上市,及讓WVR公司第二上市,證監會董事局仍未有明確看法,但認為港交所仍需就此解決多項問題,如第二上市的公司其成交大部分在香港,按現時規定則不可以作第二上市。

港交所修訂《上市規則》是需要證監會通過,但諮詢工作由港交所自行決定,對於業界認為,港交所再就WVR公司在港第一上市諮詢的機會已很微,消息指要視乎事態發展,但港交所暫時的確未能提出合理及有效措施令證監會信服讓WVR企業在港上市。

再者,證監會亦關注,港交所在第一輪諮詢時曾提出因有30多間內地公司去美國上市,惟現時當中已有10多間想回中國上市,故證監會不想政策左搖右擺,需要長遠考慮問題。

對於港交所在諮詢總結出台不足一周就遭證監會「摑一巴」,市場大感意外。消息指,證監會是於本周一召開董事局會議討論WVR建議草案,事前已知會港交所,惟港交所仍決定在上周五公布第二輪諮詢建議草案部分特點。市場認為,事件令證監會與港交所緊張關係白熱化。證監會與港交所「開火」已非首次,如仙股事件、爭奪上市審批權、及要求公司公布季度業績等,立場均有衝突。

憂不公平損聲譽

證監會昨指,董事局注意到多個月來本地及海外對WVR廣泛討論,並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聲譽作出討論,故基於公眾利益發表聲明。

證監會關注港交所擬建議讓大市值公司可以WVR上市,認為公司規模龐大並不能保證會公平地對待其股東,尤其是它們有機會成為指數成分股,令指數基金及其他利用公眾資金投資的「被動式」機構投資者,即使基金經理並不贊同這些發行人的WVR架構,亦被迫買入並持有它們的股票。

證監會亦不贊成港交所擬建議合資格申請人符合「加強適當性」要求,認為會增加監管不確定性。

證監會亦關注港交所擬只讓新上市申請人以WVR上市,認為單單對採用WVR發行人的數目加以控制不足夠,並對WVR發行人收購現有上市資產所帶來潛在影響有所關注,及關注港交所建議的反規避條文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