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實施兩周年,銷售監管局(下稱銷監局)昨推出兩項新措施及發出作業備考,以增加一手住宅銷售透明度,其中由六月一日起,發展商須於售樓處展示當局建議的消耗表,令買家知道當日有哪些單位可供出售,及更新銷售情況等資料。局方同時亦提出三大建議,包括不鼓勵採用先到先得的銷售手法。

銷監局馮建業(左)稱,一手條例實施後,累接逾百宗投訴。

銷監局專員馮建業表示,兩項新措施,包括推出消耗表範本,發展商需按照當局建議的範本,公布銷售當日有哪些單位可供出售,及在當日適時更新銷售情況,包括用指定圖案標示清楚,哪些單位已於當日較早時售出等。

另就購樓意向數目「發水」情況,待地產代理監管局要求參與入票的地產代理的申報安排落實,銷監局會要求發展商若向外公布某項目購樓意向登記數目或銀行本票數目時,應同時公布當中屬地產代理的登記人數目。

不鼓勵先到先得方式

馮氏又稱,當局亦提出三大建議,包括不鼓勵發展商採用先到先得的銷售手法;另建議將抽籤環節與揀樓環節分兩日進行;當局認為規定登記買樓人士必須親身出席揀樓不合理,無實質需要。

他表示,一手條例實施兩周年,累獲119宗投訴,由於當局僅負責調查蒐證,已將完成調查懷疑違例的個案交給刑事檢控科處理,暫無個案進入檢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