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銀行(06818)落實分拆理財業務成立子公司,行長趙歡昨日為分拆業務解畫,稱理財業務公司化有利於在依靠母行渠道的同時進行風險分隔(ring fencing),並且對業務創新、增加股東價值等方面都有好處,初步計劃設立全資子公司,下一步不排除就子公司引入新股東,實現資本多元化。惟他強調目前未有將分拆業務上市的計劃。

光行行長趙歡(左二)認為,理財業務公司化有利進行風險分隔。

趙歡指,目前銀行理財業務實行的是事業部制,等於仍是銀行內部的一部分,不利於風險管理,設立子公司後,光行與子公司等於是兩個法人之間進行交易,這樣在依靠母行資源的同時,亦有利於風險分隔。

股權融資更加便利

光行資產管理部總經理張旭陽補充,原本的理財業務在銀行牌照下進行,有許多限制,設立子公司後,可申請多樣牌照,如養老金、年金管理牌照等,並且在股權融直投、股權融資方面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