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港交所(00388)滿意保薦人「貼堂制」成效,但投行大呻生意減少。他們指出,新制度下保薦人提交上市申請時準備工夫大增,要進行大量審查工作,有風險的申請個案都不願接,「以往接十間公司返來,五隻過關(上到市)就可以。依家要肯定成功上到市才會接返來,結果可能得番兩隻,令收入大減。」

投行指,「依家係肯定間公司上到市,投行才放時間做,不會像以往般,不理最終公司能否上到市,總之收咗訂金就算!我哋退回咗好多細公司的上市申請生意不做,因要審查公司係咪假,真係有難度,由接間公司返來做到提交上市申請,一般得約四至六個月時間,不容易審查真假。如公司管理層刻意造假及手法高明,更加不容易查。」

他們還指,由於投行對內地民企(尤其是申請到創業板上市)有戒心,在投行不願冒風險下,現時於創業板成功上到市較多是香港公司。

業界斥「開名」不公平

雖投行生意減少,但認同新制度有一定好處,「以往不少民企老總,保薦人都未準備好,就逼保薦人交表,新制度係抗衡民企老總的好方法!」

「上市申請被打回頭要貼堂,保薦人冇面子係其中一個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保薦人係擔心洪良事件翻版,即保薦人要釘牌!」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表示,新制度下由於保薦人入表時已提交大致完備的申請版本,「監管機構問題係少咗,一般問兩輪到,以往可能要問5至10輪!」不過他仍然反對「打回頭」申請要貼堂,認為是變相懲罰保薦人,不應該用公開保薦人名字的方法,並不公平,因為外界未必了解是甚麼原因「打回頭」,可能只因判斷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