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醫保產品五花八門,以後如何區分?

自願醫保最後一輪諮詢延至四月中,業界批評政府所訂的最低要求規限過多。

A:為免消費者被誤導,當局建議自願醫保推行後,只有符合「最低要求」的醫療保險產品,才可以「住院、健康、醫療」保險的名義進行銷售。

Q:自願醫保其一最低要求為「承保投保前已有病症」,開支由誰承擔?

A:為確保高風險人士可購住院保險,政府建議設立「高風險池」承接高風險保單,資金將來自保費收入和政府注資,變相減輕保險公司所承擔的風險。

Q:為何不將「標準計劃」與其他不符合「最低要求」的產品同時銷售,讓市民可買平價產品?

A:當局顧問認為,在「雙軌市場」的情況下,較高保費會令到健康狀況良好,且對價格敏感的消費者離開受規管市場界別,導致合規格產品風險池的健康風險變得更高,變相推高保費。

當風險池內的保單持有人日益減少,最終保費會提高至令人無力負擔的水平,最後無法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