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總是在意料之外,近日一位朋友所遇到的經歷,令筆者發現原來身邊大部分朋友都以為只擁有醫療保險就足夠,而忽略了意外保險的重要性。其實個人意外保險與醫療保險的保障性質有所不同,兩者各擅勝場,同樣重要。

在剛過去的聖誕節,朋友John去外國潛水時不幸發生意外,留院數天後身故,遺下妻子及一對子女。由於John只擁有醫療保險,當其妻子向保險公司索償時只能取得有關手術及住院的費用賠償。這個突如其來的意外,除了令John家人十分徬徨外,亦令與John相識的朋友開始向筆者了解醫療保險及個人意外保險的分別。

「明明已經購買了保險,卻只得少許賠償,他的家人不是會有一筆過的現金賠償嗎?」其中一位朋友猶豫地問筆者。

意外保可獲現金應急

「因為他買的是醫療保險,並不是個人意外保險。醫療保險是以實報實銷的方式作出住院及醫療費用賠償,即使受保人因意外而永久傷殘或死亡,一般的醫療保險都不會有一筆過的現金賠償。而個人意外保險除了照顧受保人因意外引起的醫療需要,亦會在受保人因意外導致永久傷殘或身故時發放一筆過的現金賠償。」

「大家應該購買個人意外保險而非醫療保險?」

「那又不是,兩者保障性質不同,雖然個人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樣會在受保人因意外而需入院接受治療時,承擔全部或部分手術及醫療開支,但是醫療保險的保障不限於意外所引起的醫療需要,不論受保人因意外或患病入院,都可按照保險條款索償。」

一般而言,醫療保險的保障項目會較多,甚至會涵蓋癌症的電療及化療費用。而個人意外保險主要保障由意外引起的損失,當中包括:(一)醫療費用或需添置額外輔助儀器的費用;(二)因永久失去工作能力而引致的入息損失;(三)因死亡而令家人頓失經濟支柱。個人意外保險針對以上三種由意外引起的經濟損失,為受保人及其家人提供醫療費用及一筆過的現金賠償,讓他們作應急之用。其實個人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兩者同樣重要,大家可視乎自己的需要而購買。

個別計劃設雙倍賠償

筆者建議屬於家庭經濟支柱的人士應預早購買個人意外保險,減輕個人及家人因意外所帶來的經濟負擔。另外,市場上有一些個人意外保險計劃更會就特定事故引起的嚴重傷亡作出雙倍賠償,例如受保人乘搭公共交通工具遇到意外引致死亡或永久傷殘,可獲得雙倍賠償。若受保人經常乘搭公共交通工具,購買這類保險可加強保障。

註:保險產品須受有關保單的條款及細則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