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市場譏為「勁假」的收市競價時段捲土重來,港交所發出諮詢文件,建議引入市場波動調節機制,以及重提收市競價時段,能否達到優化市場及提升港股競爭力的目標,目前不得而知。不過,對一般投資者而言,難免會勾起股價被人「舞高弄低」的不快回憶,對新措施需要較長時間去理解,落實執行亦需一段時間適應,惟望這些新措施不會「開倒車」。

早在○八年五月引入的收市競價時段,在○九年因滙控收市競價時被質低到三十三元,運作未滿一年便急急煞停,可見當時的模式漏洞多多。今次諮詢文件提出的建議,無疑已對收市競價進行「優化」,其中價格限制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買賣須限制於午市結束時的價格上下百分之五之內,第二個階段買賣盤則進一步限於當時最高買盤價與最低沽盤價之間。雖然新建議可將股份收市價範圍控制在百分之五內,減低波動,但仍然無法解決大戶存心操控的問題,市場波動風險仍在。

新措施的推出應該是為了改善現行機制的不足,但現有收市機制運作其實很暢順,是否有需要急於重提收市競價呢?這樣不免令人質疑只是為了方便基金大戶操作,尤其是只求貼市而不問價的指數基金埋單計數,令小投資者再次暴露於風險之中,實在有欠公平。

另外,港交所建議的全新波動調節機制,首階段涵蓋八十一隻恒指及國企成分股及期指,並建議涵蓋的投資產品不斷按動態價格限制被監測,有關價格須為五分鐘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的百分之十(證券)或百分之五(期貨),若交易價超出動態價格限制,將觸發五分鐘的冷靜期,屆時產品只可在固定價格限制範圍內買賣。

對於這種俗稱漲跌停板的調節機制,投資者肯定會感到陌生,對機制的運作亦感到複雜,需要時間理解和適應,估計推行初期有機會出現混亂。事實上,除非有突發事件,否則股價甚少在短時間內出現百分之十的變動,期貨在無重大事故下,亦甚少出現百分之五波幅,調節機制似乎只為防患未然,亦可說是多此一舉。

但令人擔心的是,若未來把調節機制延伸至慣常波動較大的細價股,將會打擊投資者的入市意欲。港股在國際間一直被視為最自由開放的市場,波動調節機制明顯帶來干擾,令市場失去自行調節的機會。

港交所近年積極進行大大小小的改革,延長交易時段已令業界有不少怨言,收市競價出現的極端嘜價更令人嘆為觀止,今次會否真的可避免亂象重現,不無疑問;至於波動調節機制,亦會帶來不必要的干擾。因此在進行任何改革時,首要考慮是否切合香港市場的實際需要,能否令交易更完善,否則只會淪為擾民措施,對散戶尤其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