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證券市場權益披露(SDI)制度一直為人詬病過於複雜。香港金融發展局昨日發表報告,提出多項改善建議,其中包括給予以現金結算的衍生產品工具額免,令市場參與者毋須披露所持有這類衍生工具的權益或淡倉;同時提交存檔通知時間劃一,以及最具爭議將違反行為非刑事化等。業界亦認為,現階段不適宜放寬違反股權披露益非刑事化。

金發局又建議簡化核准借出代理人制度及基金管理的綜合權益;另就代客保管和持有證券或有權行使該等證券之投票權的保管人給予豁免。

金發局主席史美倫表示,滬港通開通,加上區內推出多項鼓勵企業來港上市措施,本港投資者基礎近期不斷擴大,是開展改革香港權益披露制度工作的適當時機。報告擬議的改動有助香港權益披露制度與全球主要金融市場趨同。

報告認為,目前權益披露制度複雜,實際上未必能達到規定原意,令投資者將本地市場投資限於香港所訂披露界線以下,以規避有關制度。

者料證監難舉證

香港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不贊成將違反權益披露制度的行為非刑事化,即使證實有犯罪意圖者不能豁免刑責,但涉事者有意圖與否,證監會在舉證上有難度。他又指,披露現制行之有效,但觀乎近年上市公司包括新股問題頻生,例如延遲發盈警等,現時不適宜在股權披露制度方面作出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