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障計劃(存保制)有望簡化補償程序。財庫局及金管局昨日公布諮詢文件,建議存保制改為先補償受保市民的存款上限,毋須先與欠款互相抵銷,料補償日期將由六周縮短至最快七日。

金管局正就存保制簡化補償程序進行諮詢。圖為執行總監戴敏娜。(資料圖片)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今年五月建議港府改善存保制,包括加強補償效率、改為以存款總額作出補償,及減少倚賴外匯基金。金管局等再就改善存保制進行諮詢,內容與IMF的建議相若,包括效法英國及歐盟等的補償計算方法。

毋須先與欠款抵銷

諮詢文件建議採用的新方法下,假設客戶同時在銀行有50萬元存款及30萬元借款,在銀行倒閉後最快七日就獲發放50萬元存款補償,應付日常開支和短期資金需求,然後再向銀行償還相關的30萬元債務。根據現有機制,相關客戶在銀行倒閉後,需要先待銀行將50萬元存款扣除30萬元債務後,在六周內發放20萬元補償。

其他建議包括修訂補償金額參考日期的確定性,以及透過電子通訊渠道向存款人發出有關補償和安排的通知,文件指出,儘管有銀行會因為採用總額方法而繳交較多供款,但會受惠簡化程序和節省資訊系統和合規成本減少,銀行的存保制徵費比率不會因新建議而增加。據了解,現時存保基金總值21億元,目標為受保總額的0.25%,即約41億元。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麥萃才稱,存保制推行多年並向銀行徵費,有條件改善機制及效率,建議令市民可更快獲得補償,減輕市場在面對銀行倒閉時的心理負擔。

他續指,隨着通脹和資產價格上升,當局應定期檢討存保金額上限,以維持覆蓋香港九成存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