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關注大埔嵐山第I期的銷售安排,銷售監管局日前嚴厲指摘發展商不安排準買家參觀現樓單位後,長實(00001)昨隨即以強硬姿態回信予該局「逐點反駁」。據悉,長實重申已盡力向準買家提供充足資料,不開放現樓只因地盤情況並不容許,有責任保障買家人身安全,同時更質疑銷監局為何未完全了解事件便對發展商單方面作出指控,質疑做法是否公平。

長實趙國雄(右二)稱,集團已盡力交代及提供嵐山第I期資料,暫沒收到任何準買家表達不滿。

銷售監管局昨晚表示,已接獲嵐山第I期賣方的回覆,會研究賣方解釋是否合理。本報昨向長實方面索取有關信件,據該封4頁紙長的信件顯示,長實對於當局前日指控表示質疑,表明當局發表欠缺事實根據的意見,會對公司形象及業務等造成不利影響,而公眾亦會被誤導;同時反擊該盤要求買家簽署無參觀同意書的做法,屬貫徹條例精神安排,並邀請該局前往地盤了解實況。

長實執行董事趙國雄昨午亦稱,嵐山第一、二期共用同一出入口,目前地盤仍有大型工程,環境不許可招待準買家參觀,公司已預先通知買家不可參觀現樓安排,同時安排專車接載準買家前往地盤參觀周圍環境。他強調,買家有自由選擇是否認購該盤,若買家覺得資訊不足夠,可暫緩選購,集團尊重準買家的決定。

非全數單位望墳景

對於市場關注嵐山第I期樓盤附近有墳墓,趙國雄回應,該盤單位種類及坐向選擇多,買家若介意,可選購望不到墳景單位,而且新界地方有墳地通常代表是風水地,他個人認為可積極考慮,並謂「做人行得正企得正唔使驚」。銷售監管局昨提醒準買家,根據嵐山第I期樓書,該期數的第3座之北面及第5座之西面有一個墳墓。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銷監局認為嵐山第I期做法有嚴重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之嫌。他指當局關注事件,會要求發展商作出解釋。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亦認為嵐山有關銷售做法不好,消費者若簽不睇樓同意書,變相令自己處於不利位置,可能令消費者買樓後無法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