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能否成為中國金融改革的突破口?最近成為市場關注的問題。

據悉,中國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規《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將於三月一日正式實施。這些具體規則的制訂,實際宣告民間借貸合法化。

此外,條例及細則還對風險防範和處置,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做了規定,最重要是建立起民間信貸市場規則,減少風險。但最核心的問題仍是如何讓這些法律規則,形成有效價格機制。

政府對民間信貸市場的管理可做的,只是保證市場產權清楚界定,保證借貸過程在一個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上,簽訂合約並能有效履行,保證弱勢者的利益不被侵害。除此之外,政府要做的事不會太多。在這基礎上,民間借貸的合法化可讓地方金融市場逐漸發展起來,促進地方經濟。

價格機制被扭曲

不過,因中國金融市場仍是政府主導,若利率市場化改革進展不快,資本項目不全面開放,人民幣不可自由兌換,那麼金融市場有效的價格機制是無法形成。

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不在於金融市場法律不健全,而是正規金融市場不發達,價格機制被扭曲。因此,要發展地方金融市場,更重要是深化正規金融體系的改革。

在當前中國,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還是處於較低水平,特別是農村。這源於市場不發達及存在嚴重缺陷,如資訊不對稱、合約履行制度不全等,令金融資源不能有效配置,金融服務覆蓋面小。

要克服這些障礙,政府得通過金融創新,在傳統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金融機制之間,建立更多小微金融機構,為中低收入階層提供更多服務。對地方金融改革來說,小微金融是未來金融發展的主流模式。問題在於各地方的政府及金融機構等,能否用智慧建立起金融服務覆蓋率廣泛的小微金融發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