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條例》另一爭議焦點是,核數師「明知或罔顧後果地」導致須載於核數報告的陳列沒有載於報告內,需負上刑責。會計師公會(下稱會公)行政總裁丁偉銓稱,「罔顧」在會計界過去沒有先例,會員擔心有關方面如何詮釋「罔顧」,會公將制訂指引予會員參考,政府亦承諾罔顧的起訴門檻較高。

丁偉銓接受訪問時表示,有關要求在《公司條例》一向存在,但沒有就違規訂明罰則,現時加入罰則,基本上是合理,只不過是核數師對負上刑責有疑慮。

政府表明起訴門檻高

他指,「現時《公司條例》中,蓄意(如做假帳)屬刑事,但罔顧與蓄意或疏忽不同,會計師沒有罔顧的概念,擔心有關方面如何詮釋罔顧,這成為執業核數師揮之不去的陰影」。由於有關條文在業界引起爭議,在法例通過後,會公與政府商討,政府已多次表示,罔顧的起訴門檻較高。

會公已着手編寫一套指引予會員,將於本月發布,指引列出現有審計準則的相關要求以提醒會員。丁偉銓相信,如會員遵守審計準則相關要求,大體上「不會有事」,同時指引沒有提出額外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