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於去年初創設了公開市場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和常備借貸便利(SLF),在銀行體系流動性出現臨時性波動時運用。

其中,SLO為公開市場常規操作的必要補充,以七日期內短期回購為主。

而SLF則是滿足金融機構期限較長的大額流動性需求,對象主要為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的商業銀行,期限為一至三個月。

需要抵押 利率浮動

與其他貨幣政策工具不同,SLF是金融機構與人行一對一的交易,以抵押方式發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評級的債券類資產及優質信貸資產等;必要時也可採取信用借款方式發放。

利率方面,人行會跟據當時流動性狀況、申請機構資質等,針對不同機構給予不同利率。

相對傳統的貨幣政策工具,SLF有更強的靈活性和便利性,能夠有效調節金融市場上的資金供求關係,亦有利於傳導貨幣政策。

人行雖自去年十一月才公布「常備借貸便利」的操作情況,但早在去年春節和六月份「錢荒」時,均曾通過SLF向市場提供流動性,維護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