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大行發功防範「閃崩」
除了監管機構外,今次推動港交所(00388)研究停板機制,大行也在背後「發功」。代表25間大型投行及團體,一二年十月就監管電子交易向證監會提交意見,建議引入自動的停板機制,以防止出現類似美國股市「閃崩」的情況,證監會應與港交所及中介人討論研究有關可行措施。
停板制度正反雄辯
該25家大型投行及團體,包括瑞銀、渣打、法興、蘇皇、野村、大摩、美林、麥格理等。他們在意見書指,應考慮加入交易限制,這不只在中介人層面,在交易所層面也應引入其他額外限制,因中介人只能掌握其客戶的交易活動,但客戶或利用不同執行渠道。
冀港交所參與把關
然而,如交易所能引入額外限制,對市場有效性及公平有全面保障,而有關的額外限制措施包括引入停板機制等。
證監會今年一月實施新的電子交易監管制度,要求中介人應確保其電子交易系統,在可靠性、監控等方面符合標準,中介人也應就監察指示和交易設立風險管理和監督管制措施,包括自動化交易前的監控措施和定期交易後監察。
市場人士指,加強電子交易監管,證監會要求經紀進行大量工作,確保客戶的電子盤合規,以及主動防止錯盤或可疑交易,但不應將所有責任放在經紀上,港交所也應加強把關,「一道門是不夠,加多一道門穩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