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港交所(00388)將於明年就不同股權架構進行市場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本港市場並非要「一成不變」,但採用任何新架構,大前提是要得到市場認同。

對於有指本港可效法美國,設立集體訴訟,從而令上市規則可以較寬鬆,他認為,香港不應盲目抄襲美國,因為有關法律及市場生態是需要時間去形成。

新架構須市場認同

他表示,本港任何新架構必須要得到市場認同,因此港交所的諮詢文件必須要有具體的建議、理據支持及條件限制等。他不排除有某些公司的持份者想在公司有更大的控制權,但他認為,必須加入一些「制衡」,令到管理層、大股東及小股東於公司的利益一致。

他表示,現時全球只有美國有AB股制度,而英國經諮詢後亦不建議採納,故認為AB股制度不是國際趨勢。再者,美國的AB股制度,並非專為科技公司而設,當地也有集體訴訟保障股東權益。由於美國的制度有其歷史及法律等背景因素,香港難以只複製美國「同股不同權」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