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作為明年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反映中央下決心解決這條可能引爆金融危機的導火線。

解決辦法有幾個,規範源頭、把地方政府性債務分門別類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政府舉債程序、明確當事人責任、糾正不正確的政績考核取向。方向是正確,但首先要做的,是知道當前地方政府債務到底有多大。就不同資料來看,肯定很大(有計算出為10萬億元人民幣,亦有測算出為20萬億元人民幣以上),否則央行也不會把這種風險提升至嚴重程度,中央也不會當作重要任務來抓。

不過,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嚴重性,並非中央派出機構來審計便可完全把握。一是這種審計只能審計到帳面資料,帳面以外資料無法掌握。二是這種帳面上的資料,只在某個時點上的統計,經濟環境不同,含義完全不一樣。

債務愈重升官愈快

地方政府債務為何愈滾愈大?原因有很多。政績考核指標不合理,地方政府債務愈高,官員提拔升遷的機會就愈高愈快;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權和財權關係沒有理順,不得不讓地方政府過度舉債來做地方公共事務;也有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欠缺及地方政府無穩定收入來源等。但核心的是近十幾年的造城運動中,地方政府權力過度集中,及國有土地所有權嚴重缺位,造就政府官員快速升官與發財的機會,才是最重要的根源所在。

近十幾年的造城運動中,城市規模迅速擴張,基礎設施建設愈來愈多,地方政府債務迅速增長。城市擴張及房價飆升,帶動各城市地價全面上漲,使得地方政府融資胃口愈來愈大。這過程讓地方政府官員業績短期顯現,個人利益也迅速膨脹。

還有,地方政府債務的擴張,也與中國金融市場價格機制扭曲有關。政府對銀行存款利率的管制,令大量銀行理財產品出現,社會融資規模過度擴張。對地方政府來說,為了借到錢並不在乎融資成本過高,不少地方政府債務很大程度上就是通過信託等市場在擴張。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債務與房地產市場周期有關,是房價快速上漲的產物。在房價上漲期,土地溢價可能比房價漲得還快,土地作抵押品的融資就不會有問題。政府不想擠破房地產泡沫,實際上是希望在泡沫不擠破下,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但這是險招。

可見,地方政府債務問題,有其產生的深刻背景,若僅是財務報表上來治理,只要求當事人負責,不從根源入手,要解決並非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