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因提出董事提名權有特別處理而備受批評,並且影響集團來港上市。有「新股女王」之稱、中央證券董事總經理鍾絳虹提出「折衷」方案,建議港交所(00388)考慮按公司質素適量給予豁免,讓達一定市值及盈利要求的企業,其高級管理層有董事提名權,但上市後每五年需由大、小股東一同投票是否再給予高管有董事提名權。

鍾絳虹表示,她的折衷方案與「同股同權」沒有衝突。

阿里暫未能來港上市。(資料圖片)

阿里不同上市建議方案

本港十二隻最多人認購新股

曾處理近四百宗新股工作的鍾絳虹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上述建議與「同股同權」沒衝突,只是股東授權予管理層有關董事提名權,其他需予股東批准的交易仍要投票。

她指,支持給予豁免的理據是現時企業管治以多數權益管治為本,即以股份計股權,股東大會上表決也是「一股一票」,小股東沒話事權。

一人行一步找平衡

考慮到社會上小股東人數眾多,不像專業投資者般有時間分析每隻股票,她認為,給予有一定市值及盈利要求的公司高管有董事提名權的豁免合理,「睇番香港過去最熱門十二隻新股,認購人數由逾五十萬人至近一百萬人,香港人口約有七百萬人,扣除老人家等,散戶比重好大」。

她指,目前市場上有不少聲音反對引入特別股權結構,多數是從企業管治或從監管角度去看,強調這些理據都很有道理,但自己想從小股東角度,分析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及董事提名權對他們的影響,冀市場持開放態度,能「一人行一步」找到平衡。

絕不影響散戶權益

她解釋,過去股東大會表決是「一人一票」,但近年已改成「一股一票」,目前公司上市後,在任董事需按公司章程退任或重選,退任董事空缺由以非執行董事及獨立董事組成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再由股東大會表決。由於上市公司多數由控股股東持有逾半至七成五股權,一般不會邀請與自己理念不同的人士來做非執董及獨董,故在董事控制權上,小股東是「可以投票,但不能話事」。

假設香港將來容許科網企業管理層提名董事,從小股東的角度,只是「提名委員會」的成員由非執董及獨董換成公司的管理層,投票權的計算方式不會變。

多個限制以防變質

為免豁免遭濫用,她認同需設立不少「關卡」,例如授權董事提名權不是「永久」,需每五或十年「續約」一次,避免高管變質。她指,「一年就太短,會影響營運。若提名權是過半數董事,可能是五年,如提名少過一半董事,續約年期可長點,如十年」,表決時需如現時回購及發行新股等一般性授權,大小股東均可投票,亦應只適用於新股,並於招股書披露,不適用於已上市公司。

問及是次「獻計」會否憂慮被外界質疑是為阿里,甚至是為港交所「放風」,她強調○七年至今沒有與阿里接觸,對於監管機構更是局外人,自己不是為一家公司「度身訂造」,有關提議是個人獨立意見,不代表中央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