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險非常重要,本文筆者將為大家詳細探討營造綜合保險。

物業管理的範疇內,每日都需要處理大量的維修及保養工作:工程進行期間,會面對不同程度、種類的風險威脅(如颱風、淹水等),這些意外除了使營造費用超出預算外,較嚴重的會引致營造人員、甚或第三者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

進行工程時,原先購買公共責任保險會因物業的使用狀況轉變,影響了保單對受保人的保障;即因工程出了意外,可能不獲賠償。營造綜合保險是結合財產保險與責任保險的綜合性保單,另外也是承保施工之工程在營建期間內所面臨之各種意外事故風險的綜合性保單。

五大範圍 承保全面

營造綜合保險是依據各類營造工程的需求而設計的全險式保單,針對施工期間可能發生的意外對投保人作出風險保障,承保範圍如下:

1)營造工程本體財物損失保險;

2)工程人員意外責任保險,保障進行施工之工程人員因工作所致之體傷、死亡而產生的醫療費用、喪葬費用等;

3)其他附加險(營建機具設備、拆除清理費用等);

4)工程本體以外之其他財物損失或人員傷亡;

5)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保障與施工單位無關之第三者的損失。

營造綜合保險包括「營造工程本體」及「工程僱員意外責任險」兩部分。營造工程財物損失險(工程本體)採概括式的承保方式,凡保險標的在施工處所或毗鄰地區內,因執行承包之營辦業務發生意外事故(如棚架倒塌壓到行人或使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物受損),當受保險人被索償時,可由有關保險獲得補償。

或因突發而不可預料之意外事故,致有毀損或滅失需予修復或重置時,除保單載明之不保事項外,均予以理賠。主要承保之危險事故包括火災、雷擊、閃電、爆炸、第三人非善意行為、施工缺陷及機具缺陷等所致之意外事故。(上述資料只作參考性質)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理事 區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