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歐盟頒布於一五年取消季報規定,消息指,港交所(00388)上市委員會已決定,毋須就強制主板公司公布季度業績進行市場諮詢,視推行季報為「長遠目標」的策略亦會調整。換言之,長逾十年的強制主板公司公布季度業績的爭拗將完結。

強制主板公司公布季度業績傳不再推行。圖為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資料圖片)

推行季報正反理據

市民心聲
多啲參考
Jason:「季度業績報告可以交代公司最新嘅經營狀況,同時畀投資者參考,可以追貼啲個市!」

增透明度
Elvis:「如果強制性出季度報告,啲上市公司就唔敢報大數,公司啲帳目又透明啲,對散戶嚟講一定係好事!」

現時港交所對主板公司公布季報是採用最佳應用守則,即不是硬性規定,由公司自願決定是否公布季報。

外界對港交所上市委員會的決定不感意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曾表示,不合適強制規定公司公布季度業績,會鼓勵管理層過於短視;證監會主席唐家成曾表示,香港沒有迫切性推行季度業績。一直是反對季報「中堅分子」的上市公司商會,主席辛定華更說,「慶幸香港沒有行(季報)這條路」。

Webb:沒理由跟歐盟

不過,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向本報表示,香港沒有理由跟隨歐盟,因歐盟與香港不同,香港有超過九成公司有控股股東,要他們披露最低範圍以外更多資料的壓力實在太少,惟季報可更頻密地為投資者提供資料。以現時為例,不少公司最近期業績,依然是截至今年三月底止年度業績,這些財務資料對投資者來說已「陳舊」。

David Webb續表示,雖然今年初已實施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法定責任,但不可取代季度業績,因為即使公司按有關規定發出盈警或盈喜,內容依然十分「空洞」,更甚的是在財政年度(或半年度)完結後才發出。

豐盛金融資產管理董事黃國英認為,季度業績有助投資者更了解上市公司的業務發展,有利作投資決定,但管理層為「交功課」,可能會急功近利,只看重短期業務表現。他稱,「自己分析股份時要更小心,以收購動作為例,究竟管理層只是為提高短期盈利,還是作長期投資?如果是前者,管理層盲目追求業績是否亮麗,忽視長遠發展策略,該公司的投資價值有限」。

港交所:毋須急於處理

今年中歐盟發指令,歐盟內所有上市公司每年只需公布兩次業績,一五年生效。現時歐盟不少國家的公司規定要在兩次業績之外,再公布兩次管理層報告(只以文字敍述,沒有財務數字)。

港交所當時對是否跟隨歐盟決定未有正面表態,只重申季報不是即時及急需處理事宜。不過,消息透露,歐盟放棄季報的決定,對本港是否推行強制季報起關鍵作用,港交所內部曾評估,若大型經濟體如歐盟也放棄季報,香港無需推行強制季度業績。再者,上市公司發表股價敏感資料有法定責任後,公司披露已更及時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