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提出以合夥人制度來港上市,備受爭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日在立法會表示,計劃來港上市的公司,股本權益及經濟價值應一致,「同股同權」原則必須堅持及遵守,現階段無意推出不同股權制度的上市要求,港交所(00388)現時也沒有計劃就新股上市時採取不同股權制度(或A、B股制度)進行公眾諮詢。

陳家強稱,現時由港交所、證監會及政府組成的三層監管架構合適,現有機制運作良好,無意改變港交所在上市審批的職能。

市場料阿里變陣重來

分析指,港交所現時是不會進行公眾諮詢的,因現時「風頭火勢」,外界對合夥人制度普遍存有強烈反對意見,就算「硬推」市場諮詢,都是反對聲音主導,故會待將來適當時機才進行。因此有估計,若阿里明年上市,較難待港交所進行市場諮詢後修改上市規則,不排除阿里或會改變策略,重新「包裝」,商討在港上市。

陳家強指出,本港上市規則規定不能設有雙重股權架構,為對投資者保障,必須堅持「同股同權」原則。

雖然政府歡迎更多科技公司來港上市,但同時亦需要保障投資者利益。現時除納斯達克等個別美國交易所外,其他市場均沒有雙重股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