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為爭取來港上市,不惜與本港監管機構作「馬拉松式」角力,管理層甚至因而遲遲不願為上市方案拍板。有分析認為,阿里管理層不願將上市地點改往紐約,其實與主席馬雲為首管理層,希望確保阿里管理層以小控大的股權架構有關。

有投行人士表示,阿里向雅虎回購股份協議在一五年屆滿前,阿里財政上沒有迫切上市需要,但是從估值角度考慮,若阿里無法就「合夥人」架構上市取得共識,阿里表面上應盡快轉往美國上市,避免上市計劃一拖再拖。

美監管AB股趨嚴格

不過,有熟悉美國監管情況人士表示,馬雲為首管理層要以A、B股方式上市,實現以小控大不是想像般簡單,主要原因是Google上市後,曾因同股不同權問題,引發小股東的集體訴訟,因此美國監管機構對A、B股架構上市企業管理層的持股要求日趨嚴格。

相反,若「合夥人」制度能獲本港監管機構接納,馬雲為首管理層對公司的控制權將更牢固,而且小股東的集體訴訟在港不流行,有利減低阿里或面對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