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報道,對沖基金每年平均管理費及投資表現費分別跌至1.6%及18%,較業界傳統的2%及20%為低(即所謂「2/20」標準),原因是金融海嘯後,不少對沖基金因為回報有負眾望被迫下調收費,尤以主攻股票或商品者為甚;愈來愈多人把資金轉往退休基金等規模較大的基金,令中小型對沖基金不得不減價搶客。

表現欠佳被迫回水

高盛調查發現,多達26%的受訪投資者曾因回報下跌要求調整管理費,更有17%投資者曾與對沖基金商討表現欠佳時的「回水」安排。

有對沖基金經理直言,絕大多數的對沖基金根本不值「2/20」標準。羅得島州退休基金財務總監雷蒙多認為,2%的管理費對於規模不大、如在10億美元以下對沖基金而言無可厚非,但對於規模數以10億美元計者而言就不太必要。

事實上,金融海嘯後,對沖基金的收費模式可謂百花齊放,除了自願讓投資表現費與投資回報掛鈎外,更有基金推出「創業股」,向提供初步資金的投資者承諾,將來對沖基金規模日益擴大時,可獲逐步調低、甚至完全取消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