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策會公布諮詢文件,建議未來十年建屋供應目標為47萬個單位,即平均每年4.7萬個單位。眾所周知,房屋問題源於供求失衡,或許亦可歸咎特區政府早期沒有着力開發土地,現時最大的難題是如何取得足夠可供建屋的土地。如果不能解決「地荒」,十年建屋指標只是空談,能否達標仍是懸而未決。

本港現時最大的問題是沒有足夠土地興建房屋。

面對未來龐大建屋需求,港人應該討論是否支持港府較早時推出的增加可供利用土地政策。現時社會對「新界東北」及維港外填海等開發土地計劃,支持及反對的聲音都有,既然長策會確立了未來十年的房屋需求基線,希望市民大眾對各項開發土地計劃給予更多的支持。

私樓供應難有保證

撇開能否取得足夠用地問題,長策會建議公私樓供應比例為6:4。筆者認同這個比例合乎公眾期望建較多公營單位,但對私樓部分有保留。每年建4.7萬個單位,四成私樓即是1.88萬個,私人發展商隨行就市,購地及推盤受市場情況所影響,真正每年私樓供應按市場狀況而變化,沒法保證每年有多少單位推出應市。

政府每年推五千個居屋單位,發展商對限呎、限量的項目興趣或轉淡,中小型單位的新增供應或減少。居屋與私樓市場的中小型單位環節重疊,可能存在互相競爭。每年推五千個居屋單位,約等於私樓市場供應目標1.88萬個單位的四分之一。當私樓市道活躍時,推居屋可紓緩需求壓力,但當面臨變化,私樓市道萎縮時候,持續推居屋就會對私樓市場造成衝擊。

規管劏房毋須急進

長策會建議規管樓宇分間單位(劏房),設登記制度,及以過渡性住房安置劏房戶。這不是一項簡單任務,筆者認為不宜操之過急。現時很多劏房都不符法例要求,要改善至符合規定才發牌,將來正規劏房數量肯定不會太多。

要強硬管制劏房,先決條件是政府能夠提供足夠數量的廉租替代住房。長策會提出以過渡性住房安置劏房戶,在市區如何找到可建過渡性住房的用地?敢問長策會有何對策?

在未能夠有效解決地荒之前,或許對劏房應該採取相對容忍態度,這是沒有更佳選擇之中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