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暫緩推行呈交上市申請時,須即時登載在披露易的規定。(資料圖片)

鑑於保薦人強烈反對,港交所(00388)暫緩六個月推行呈交上市申請時須在「披露易」網站登載上市申請版本(草擬招股書)的規定。換言之,當港交所決定接納申請版本作詳細審閱,須在「披露易」網站登載申請版本的規定將於明年四月一日開始實施。

港交所暫緩推行呈交上市申請時,須即時登載在披露易的規定。(資料圖片)

證監會應港交所的要求,同意於今年十月一日起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暫緩執行申請人須在「披露易」網站登載申請版本的規定。於暫緩期間被港交所發回的上市申請,有關的申請人名稱、保薦人名稱及發回日期將不會登載在「披露易」網站。此外,申請人在暫緩期間不需要提交申請版本的中文版。所有其他新規定則將於今年十月一日起如期執行。

對於保薦人建議在提交上市申請三天後才將申請版本上網,讓港交所快速檢視,港交所及證監會昨也同意作出讓步。

初步檢視三天完成

港交所指,由今年十月一日至明年九月三十日期間(過渡期),將會根據特定的核對表(三天初檢核對表)初檢上市申請後,才決定是否接納上市申請作詳細審閱。

港交所強調,三天初檢並非取替港交所對申請版本所進行的詳細質量評估。證監會及港交所保留權利,若其有理由相信申請版本非大致完備,可在三天初檢期內發回上市申請。若港交所或證監會進行質量評估後認為可作詳細審閱的申請版本非大致完備,上市申請將會被發回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