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京國土資源局收回「南京地王」而遭市場質疑是否財困的中冶(01618)表示,在拍得南京下關區2號地塊後,已多次要求確認繳納土地出讓金及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時間,惟南京市國土局一直未予回覆,至近日當局更決定終止地塊出讓程序。由於責任並不在中冶,故中冶要求南京國土局於三日內退還該地保證金11.3億元人民幣及相應的財務費用等。

歸咎南京國土局撤交易

中冶通告指,南京國土局上周三才致函公司,指由於規劃建設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及地塊內鐵路西站貨場遷建時間調整等原因,決定終止地塊掛牌出讓程序,並會退還保證金。

中冶於通告中強調,交易終止是南京國土局單方原因導致,中冶在整個過程中不存在任何責任,故要求當局退還相關款項。

對於中冶之前已取得的同區兩幅1及3號地塊,為了可確保不因取消交易損害公司的利益,故公司已與南京市下關區濱江開發改造指揮部達成共識,將對各地塊開發條件進行優先完善,保證各地塊的投資收益平衡。而由於2號地塊終止出讓程序對開發相關項目將產生影響,故公司亦會積極與南京市相關部門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