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日前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規範客戶備付金的存放、歸集、使用及劃轉等存管活動。目前人行批准223家支付機構進行相關業務,但支付機構在實際營運中,存在客戶備付金與自有資金不分、銀行帳戶數量多且過於分散、資金存放形式多樣以及資金帳戶的關聯關係複雜且透明度低等問題。

今次推出的《辦法》強調客戶備付金的應用範圍,規定客戶備付金只能用於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和本辦法規定的情形,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挪用、佔用及借用客戶備付金。同時,強調支付機構的資金轉移中介性質,規定其應當在收到客戶備付金或客戶劃轉客戶備付金不可撤銷的支付指令後,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不能提前辦理。

交易規模達3.8萬億

此外,《辦法》亦規定,支付機構在滿足辦理日常支付業務需要後,可以單位定期存款、單位通知存款、協定存款或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形式存放客戶備付金,且非活期存款的存放期限從《暫行辦法》中的不超過三個月,延長至不超過十二個月。

根據數據顯示,一二年中國第三方互聯網在線支付市場交易額繼續快速增長,交易額規模達3.8萬億元人民幣。支付寶、財付通、銀聯網上支付分別以46.6%、20.9%和11.9%的市場份額,佔據市場前三位。今次規定落實,將有助行業長遠發展,料高速增長勢頭未變。騰訊(00700)在支付業務的增長,將可支撐其估值持續高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