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會梁志堅(右三)表示,與銷監局就開售前七日二十四小時提供樓書的做法已達成共識。左三為銷監局專員馮建業。

一手住宅銷售條例生效後,各大中小型發展商紛紛變成「驚弓之鳥」唔敢推盤,業界多番表達條例存在不清晰嘅地方,要求當局釐清問題。地產建設商會昨再度與一手銷售監管局開會,雙方成功取得突破性進展,會後更首度一齊會見傳媒,表明會議氣氛融洽,絕大部分問題已達共識,商會相信陸續會有更多樓盤推售。

地建會梁志堅(右三)表示,與銷監局就開售前七日二十四小時提供樓書的做法已達成共識。左三為銷監局專員馮建業。

地產建設商會同銷售監管局尋日下午三時喺中環嘅商會總部開會,雙方夾埋有成30人到場,經過差唔多三粒鐘商議,雙方喺六時許一同會見傳媒公布喜訊。

僅剩簡單細節待覆

地建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同劉Sir講,會議氣氛好融洽同有建設性,絕大部分問題已有共識,佢仲好客氣咁多謝監管局撥出時間解答會員問題,會上大家都友善和諧講清楚,可能仲有一點、半點好簡單細節嘅事,要局方考慮多三兩日先可回覆,但對原則上無太大影響。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專員馮建業都話,尋日開會雙方都已坦誠交換意見,銷售監管局執法時一定會保持合理性,未來雙方亦會定期開會,令業界清楚條例內容。

梁志堅坦言,雙方大致已就條例問題開過3、4次會議,今次就算唔係最後一次亦已差不多,因為要了解的已傾清楚,細節亦得到局方協助,包括開售前七日二十四小時提供樓書做法已有共識,若發展商租用的大廈晚上關門,局方容許發展商以任何方法或其他地方令公眾可以獲得樓書亦可。

保養期非限死半年

佢仲話,因條例關係,部分唔可以喺樓書列出嘅資料,好似管理費同非電器用料說明等,可另以在紙張或刊物等向買家表達。而地盤250米以內要提供嘅資料,雙方已大致達成共識,發展商要盡責任喺地盤周圍睇過晒,清楚列出政府要求的約40多項,若發展商已「盡辦法亦無辦法」,如不可上門入人地屋企睇人哋嘅嘢,局方亦會接受。

至於樓盤保養期亦非一定限死半年,發展商仍然可以提供一、兩年保養期,並於樓書以外資料列明。

另恒地(00012)代理銷售嘅粉嶺逸峯,尋日啱啱公布新一批95伙的價單,實用面積平均呎價約9,493元。

新例達成共識重點

1.開售前七日二十四小時提供樓書的做法已有共識,若發展商租用他人大廈作售樓處,晚上關門後局方容許發展商以任何方法或於其他地方提供樓書。

2.部分不可於樓書列出的資料,如管理費及非電器用料說明等,可以另外方式列明,如在紙張或刊物向買家表達。

3.地盤250米以內要提供的資料,發展商須盡責任於地盤周圍巡視,清楚列出政府要求的43項資料,若已「盡辦法亦無辦法」提供,局方亦會接受。

4.樓盤保養期亦非一定「限死」只有半年,發展商仍可提供1、2年保養期,並於樓書以外資料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