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在調整租金時,宜先考慮得與失。

陳小姐︰我是一個業主,現時有3個物業出租,3個都是一年一約,其中有2個即將到期,由於市值租金上升了10%(而且我預期還會再升),所以我打算向舊有租客加租15%,請問我的想法是否妥當?

業主在調整租金時,宜先考慮得與失。

答︰對於將物業出租的業主,每一年(尤其是近幾年,整體市場租金年年上升)都有個問題要問自己,究竟我應該向舊租客大幅加租(以求收取市值租金、甚至比市值更高的租金),還是鬆手一點,以求留住好租客?

業主當然想將投資的回報最大化,方法之一是向租客收取市場上最高的市值租金﹗不過,業主在向租客要求加租時,要知道角色是平等的,業主可以要求加租、甚至取消租約,同樣地,租客也可以不續約而另覓新居,所以業主不能單方面只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在考慮向租客加多少租時,應該同時考慮租客的可能反應,如果一旦租客不續租時自己有可能需要損失的成本。

雙方關係形同博弈

以上業主和租客的關係,有點像經濟學所說的博弈關係(我們所熟悉的著名經濟學家約翰拿殊就是因為研究博弈論而在一九九四年得到諾貝爾經濟學獎)。簡單意思是,關係中的參與者會考慮對手不同反應,才決定那一個策略對自己最有利。

如果業主向舊有租客大幅加租︰

業主「得」的是︰當然是每月租金收入的大幅上升。

業主「失」的是︰如果舊有租客選擇退租,業主要找個新租客,當中有可能需要支付一些成本,如聘用地產代理的佣金、翻新物業的支出、空置期失去租金收入的損失等。

另覓租客白蝕兩月

簡單計一計,地產代理佣金要半個月租金、翻新物業最少可能要用1萬至2萬元、半個月空置期、一至兩個星期的免租期。以上逐一加起來,可能已經等於兩個月的租金,如果租約是每年一簽的話,從新租客所收到的租金要比舊租客多20%以上,才可以算得上划算。

如果舊租客不是一個好租客的話,業主可以考慮少一點;但如果是一個好租客的話,業主就要同時考慮新租客會否準時交租、會否令物業破損等風險,所謂好租客難求,有時少收點買個安心,相信不少業主也會同意。

基於以上的原因,業主在考慮加租時,如果舊有租客是好租客的話,筆者建議不妨在加幅上留點空間,雖然表面上業主好像是蝕底了,但其實是除笨有精,各有各好處。

讀者如有任何理財置業的疑問希望梁偉民先生解答,歡迎電郵至:property@o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