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偏鬆政府跟進

在銀行放貸限制多多下,財務公司生意如雨後春筍,惟現時法例對財務公司的監管,主要是針對高利貸問題,並沒有對其按揭成數上限、最低註冊資本或資本緩衝等作出規定。

擔心風險延至銀行

立法會議員關注財務公司的風險或延伸至銀行體系,又指政府已着手處理。政府多番推出措施壓抑樓價,包括收緊物業按揭成數後,部分貸款人沒有通知銀行就向財務公司申請二按,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委員吳亮星表示,銀行業界關注一旦樓市呆滯,抵押品或會出問題,令風險延伸至銀行。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根據《放債人條例》,任何人士(包括財務公司)如經營放債人業務,均須按條例申領放債人牌照,及受條例規管。如放債人違反有關規定或發牌條件,牌照法庭可撤銷其牌照。警方去年接獲以不當手法追債的相關投訴約11,138宗,按年減少472宗。

銀行放貸限制多,造就財務公司生意增加。(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