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須披露投連險佣金
保監處證實將分段落實佣金披露制度,保險經紀需於本月中起,向客戶披露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產品佣金情況,第二階段則可望於六月中生效,屆時保險中介人需要披露佣金。保監處發言人稱,該處不時發出指引以供業界傳閱,或向業界作出諮詢。據了解,最新指引要求保險經紀於本月十五日起,向客戶披露一般性保險的佣金,當中包括投資雙連保險,詳情則容後公布。
保監處發言人透露,有關業界將於月內收到另一份指引,內容大致是其他保險中介人均需向客戶披露保單的佣金,換言之,保險代理及銀行在銷售保險時,都需要按新指引披露佣金,料最快於六月中生效。金管局發言人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出,目前正與銀行界溝通有關實行的細節,並會盡早落實有關要求。
中介人不滿無諮詢
有保險業中介人代表不滿未獲監管當局諮詢,冀能在新制實施前,先了解有關細則,並希望當局釐清經紀人、代理人及銀行保險中介人的佣金制存有不同,單披露佣金多寡以作比較的做法並不公平。
據悉,保險及財策從業員大聯盟已去信約見保險業聯會表達意見,並作出相應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