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間限用途業主忌擅改間隔

葵涌的「雍澄軒」被分拆形式出售,引起社會各界廣泛討論,亦促使政府即時回應提醒準買家,雍澄軒的單位只可用作酒店用途,並受酒店牌照管制,而並非住宅單位。

雍澄軒坐落土地的地契指定用途,為最常見的「非工業(不包括貨倉及加油站)」用途,根據批地條款,土地指明作酒店(或稱旅館)(hotel)用途,而且酒店的樓面總面積不得少於21,190平方米。相關土地在葵涌分區計劃大綱圖上是劃作「商業(2)」地帶,根據該圖的註釋,「分層住宅」並不是該地帶的准許用途,亦即是在規劃上已表明雍澄軒所在的土地不可用作分層住宅。

違反條例 可收回物業

按已批准的建築圖則,「雍澄軒」是根據《建築物(規劃)條例》第23A條批准為一幢只作酒店用途的建築物,基於批准建築圖則的酒店建築物只可作酒店用途,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物業擁有人或佔用人,未經建築事務監督的事先批准,不得將該酒店建築物或該酒店部分的全部或部分改作非酒店用途,亦不得導致其用途被改作非酒店用途。違反有關條例,屬干犯刑事罪行。

雖然該雍澄軒土地批地條款並無禁止業權人把單位分拆出售,但若有個別業主使用時違反酒店用途,有何能引致政府採取適當的執法或執行契約行動,包括收回有關物業。讀者或許會問為何土地契約會容許酒店物業拆售?這正是由於物業坐落的土地屬舊的地契,當年這類酒店用途的地契並無限制業主將裏面的單位分拆出售。有關酒店用地供應情況,土地契約如何堵塞這漏洞,下次再談。

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香港分會副主席 區成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