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彥勢:做生意要管理法律風險

最近有名店因「侵權」問題向小店索償,在網民發起「參觀」名店以示抗議之後,最終發出聲明,表示已與小店達成協議,又指若日後出現類似個案,將考慮採取「漸進」的處理手法,先向侵權者發警告信,再決定是否作出法律行動。

「侵權」事件顯示出小本生意愈來愈難做,不但要面對驚人租金,還要面對「法律霸權」。經營小本生意者因處於弱勢、尚且容易爭取網民及輿論支持;經營中本生意者一旦遇到法律霸權欺壓,往往求救無門。贏了官司又怕對方上訴、輸了官司又怕面對巨額賠償,箇中苦況不足為外人道。

有人或許會說:「經營生意,為甚麼不定期檢查有關法律風險?」事實上,很多法律風險,例如買回來的傢具有否侵犯版權,是很難實地被檢測出來。因此,除盡力檢查法律風險外,還須造好風險防禦措施,例如可參考筆者與王港有律師合訂的《資產六大分類法》及《資產風險管理五大考慮》,按資產類別,利用不同人、本地註冊有限公司、海外公司、代名人公司、信託人及/或其他法人團體分隔持有不同資產及業務。簡單來說,就是絕對不能把高風險的資產(或業務)跟低風險的放在一起,以避免火燒連環船。

為配合風險管理,經營生意者需配合公司架構,訂立有效的資金調配機制。這樣既令業務營運本金準備充足之餘,每次本金投放可以蝕多少,皆可心中有數。

資產分類 成立信託

最重要的是,經營生意者必需考慮成立維生信託(Subsistence Trust)。在不同人生階段裏,應按不同資產狀況成立信託。經營生意可帶來極大風險,假如已累積了巨額利潤,為何不藉此計算一下,繼續發展生意需要多少資金,同時為經營生意訂下止蝕位,嚴格遵守止蝕,並把剩餘的低風險資產類別,放在與經營生意完全分隔開來的維生信託內。最後,筆者提醒各位讀者,以上意見基於眾多假設,不應倚賴本文內容作出任何法律或投資安排。

浩邦金融董事 梁彥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