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閒置稅催谷起樓

房屋問題成為各界焦點之一,政府除在增加土地供應入手,希望可遏止過熱的炒風,防止樓市泡沫出現。

增加土地供應包括改變土地用途,例如在維港以外填海、改變鄉郊土地用途等。筆者認為藉着「改變土地用途」而增加土地供應並不是靈丹妙藥。內地的例子已經表明,「增加土地供應」與「增加住宅供應」之間無必然關係。

規定期限 推出發售

市民要買的不是土地,而是已建成的住宅單位。故此,無論政府推出多少土地,在土地上建成住宅的始終是發展商,住宅單位供應始終掌握在發展商手上,除非政府大規模去興建公屋、居屋,否則不能改變發展商主導供應的情況。

早幾年內地有關部門已經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在某些城市開徵「閒置土地稅」,迫發展商盡快起樓,增加供應。官方甚至表明,如果土地閒置時間過久,政府會強制收回而不會作出任何補償。這當然是最後一步,但的確可以對發展商起警惕作用。

筆者認為政府為可倣效內地有關做法,在增加土地供應的同時開徵土地閒置稅,讓發展商在買地後盡快起樓。在一些招標項目中,亦可加入相關條款,規定在某一年限內將單位推出市場發售,才是真正的增加供應。

資料:營業資訊

世紀21香港有限公司行政總裁 吳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