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出更:樓下管理員租售心水清

地產代理公司擁有強大嘅資料庫,所以有人話代理係最了解市場。劉Sir覺得,其實最貼市嘅應該係你樓下個管理員,事關佢日日睇住啲住客出入物業,應該最清楚幢樓嘅情況。不過,管理員了解住客資料唔係問題,但如果佢有意收集資料,甚至轉介畀地產代理,就屬無牌從事代理工作,有可能觸犯刑事同防止賄賂條例。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伍華強剛上任兩個幾月,尋日約咗劉Sir講吓最新工作報告,佢話局方正調查緊一宗來自紅磡區嘅投訴個案,話有間具規模嘅物業管理公司指示旗下管理員,留意住戶搬出搬入等情況,收集買賣、租賃同放租資料,並轉介畀代理收取轉介費。

佢話,根據「地產代理條例」對地產代理嘅工作定義,從事有關轉介工作嘅人士及公司必須領有牌照,一旦該公司管理員涉無牌從事代理工作,屬於刑事罪行;而持牌人如果提供任何利益作轉介費,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一旦查證會將案件轉交畀警方同廉署。

地監發信防「無牌代理」

地監局近年亦錄到牽涉無牌代理嘅投訴同檢控,而罰則最重嘅兩宗個案,係判監六星期、緩刑兩年同埋罰款1萬元。伍氏話,當局一向好關注「無牌代理」,擔心其他物管公司倣效,所以去信超過90間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聯會、同埋持牌代理,提醒佢哋唔好以身試法,又將信函上載網頁供各方參考。

對於近期市況淡靜,因而引發有關事件嘅講法,佢話,投訴喺幾個月前收到,相信未必同市況有關,但認為事件影響性大,有必要防範於未然。但如果物業管理公司同管理員領有牌照,就完全合法。

被問到新上任嘅感受,佢話覺得地監局工作繁忙,正着手兩項事項,包括明年起生效嘅二手住宅實施實用面積安排,該局過去幾個月已同逾5,000間地產代理聯絡;並落區巡視逾350次同打咗逾1,800個電話,了解代理嘅準備工作同疑問。

實積資料明年免費查

另一項就係明年四月下旬,一手樓以實用面積計算嘅條例生效,佢哋正籌備一份業界指引,並會適時發放。差餉物業估價署尋日話,預計明年四月會向私人住宅物業(唔包括村屋)差餉繳納人免費提供持有物業嘅實用面積資料。

劉Sir

地監局伍華強(中)稱,當局非常關注無牌代理事件。右為該局執行總監黃維豐,左為該局規管及法律總監劉淑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