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買樓徵稅遏樓價更有效

張先生︰「港人港地」有效嗎?

答︰早前香港政府為了回應市民的訴求,推出「港人港地」政策,目的是限制房屋的轉讓條件,減少外地人和本地居民在住宅需求上的競爭。

政策對還未置業的香港市民來說,總算為他們出了一口氣,但政策的實際效用如何、「港人港地」政策可否令居高不下的樓價即時回落?相信事與願違,因為在「港人港地」政策上,政府只能將「港地」的要求加在新的土地供應上,至於已落成的住宅單位,政府不能強加「港地」的要求,因此只適用於新增的土地上。

以過去幾年平均賣出土地可建屋量約1萬至2萬個單位計,和現有約120萬個住宅單位比較,「港地」的數量只是九牛一毛。

「港人港地」難救近火

由於「港地」佔全港住宅單位數量的比例不可能一下子大幅上升,「港地」雖可免卻外來競爭,但「港地」以外的市場,來自外來的競爭不會有任何變化,甚至由於部分新盤(如果政策不是劃一地加設在所有新增土地上)限制外地人購買,只會令沒有「港地」限制的新盤出現更多競爭、價格更加會被推高。

所以「港人港地」遠水不能救近火。筆者認為只要將政策改頭換面,即時可以收到效用,改的是將「港人港地」變為向外地人(在港置業)徵稅。

其實這政策不是甚麼新鮮事,早在上世紀七十年代,美國經濟學大師托賓已提出近似的理論,意思是向外地投資者徵收稅款(可以是向投資當地貨幣、債券、股票或其他投資產品徵稅),透過徵稅增加外地人在當地投資的成本,從而壓制外地資金流入,減少本地市場價格的波動。

經濟學大師早倡議

若將托賓稅的理念放入香港的「港人港地」施政上,就是向外地人(在港置業)徵稅,舉例說從今天起,外地人在港購買物業,都需要繳付相當於物業價值10%的稅款(不是賣出時才繳付)。

政策的目的就是要加重外地人在港投資物業的成本,變相降低外地人在港置業有利可圖的機會,外資流入香港樓市的金額自然減少。

這個政策和額外印花稅不同,它只針對外地人,不會同時限制香港人買賣物業。和「港人港地」政策最大的不同,就是政策適用於香港所有住宅單位、且適用於所有新流入的外地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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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邦滙理研究部總監 梁偉民

要真正遏抑樓價,可考慮向外資徵稅,加重其置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