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構建房地產稅制度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巡視員叢明,昨日在第五屆中國企業稅務管理創新大會上透露,房產稅下一步將擴大試點範圍,並逐步建立房地產稅制度,房地產稅具體深化時間可能在年底或明年三月份以後,並最終於全國實施。

據內地傳媒報道,叢明在會上詳細分析了房產稅的概念,他強調,一定要區分房產稅及房地產稅的概念。他指,房產稅是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通過付出稅收代價來抑制投資投機性炒房,房地產稅則不是為了調控。

叢明指,目前上海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重慶計稅依據則是房產交易價。叢明介紹,如果按照原值徵收的是房產稅,如果按照評估價值的就是房地產稅,評估價值裏包括了地價。叢明指,目前上海及重慶已經開展了房產稅的試點,下一步將會雙管齊下,包括進一步擴大試點以及逐步建立房地產稅制度。

多地具條件徵房產稅

事實上,房產稅的擴大一直廣為市場所關注。據《經濟參考報》日前引述接近國稅總局人士消息稱,廣州、杭州、深圳、南京等城市已經基本建立存量房數據系統,已基本完成居民存量房統計。一些城市在數據積累、批量評估技術以及機構設置方面已經具備了開徵房產稅的條件。該人士還透露,西部的一些大城市也已啟動該系統的設計工作,有的大城市已經把80%的存量房調查完畢,這為啟動房產稅試點等方面掃清了技術障礙。

國家稅務總局正逐步建立房地產稅制度。(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