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星Column:保障房政策問題不容忽視

可以說,最近中央政府對保障性住房的關注是無以復加了。不僅政府大量投入,而且領導人特別關注。不過,由於理論與政策準備的倉促,國內保障性住房建設啟動這樣短的時間,所面臨的困惑與問題卻是不少。無論是最近溫總理強調的保障性住房及時入市,還是李克強副總理所強調分配公平原則,都透露相應的訊息。

當前大造保障性住房,主要是出於對宏觀經濟調控與穩定房價的工具性考慮。也就是說,大造保障性住房不僅是一項民生工程,可解決更多的中低收入民眾住房問題,而且可以填補商品房調整可能造成對GDP增長及關聯行業需求所造成的影響與衝擊。因為,就當前中國住房市場來說,遏制住房投機投資,擠出房地產泡沫已經成為中央決策層的共識。而大造保障性住房不僅對遏制高房價有作用,而且可以消化擠出房地產泡沫之後過剩產能。但正因為大造保障性住房具有這樣的工具性,必然把生產保障性住房的計劃層層分解,而不針對各地情況靈活安排。在這種情況下,容易造成一些地方生產保障性住房無效性。

另外,由於建立保障性住房體系的法律安排上準備不充分,這使得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如何分配、這些分配規則又是由誰來制訂等問題無法解決。可以說,由於保障性住房體系沒有建立公平公正的住房分配體系。多數地方建造的保障住房,成了民眾怨聲載道及社會矛盾與衝突的根源。除了上海、重慶等幾個城市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做得比較好之外,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各地可見,亂象層出不窮。

分配不公情況嚴重

可以說,當前國內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不僅存在沒有出台制度性規則問題,更有政府對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參與及干預過多的問題,也有在高房價下保障性住房可以成為住房投機炒作者賺錢的工具。可以說,如果保障性住房是一種謀利的工具,而且有人預期可謀大利的工具,那麼對保障性住房干預過深的權力豈能袖手旁觀?這些權力都會千方百計地分配佔用更多的保障性住房。在這種情況下,本來是相當分配不公平的保障性住房更是會火上澆油,使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不公推到極致。

可以說,只要保障性住房是有利可圖,是可賺錢的工具,那麼對保障性住房嚴重干預的權力,一定會過多謀取利益,而讓保障性住房分配更為不公。所以對於當前的保障性住房建造,不是建造了多少的問題,最為重要的是這些建造好的保障性住房,是不是進入廣大中低收入民眾手中;也不是建造多少保障在民眾手中問題,而是廣大民眾基本居住條件是不是改善了的問題。如果建造的保障性住房質量不好,住房建造好之後,整個居住環境的服務體系沒有跟上,比如交通、教育、醫療衞生、生活基本設施等是否確立,那麼建造再多的保障性住房,意義都是不大。

最後,當前國內保障性住房體系與引進的發展模式有關。因為。在當前高房價下,85%的絕大多數居民無支付能力進入商品住房市場,政府就希望建造更多的保障性住房,來解決中低收入民眾的住房問題,甚至有人提出所謂的住房「雙軌制」。但實際上,這是香港與新加坡的住房市場發展模式。這個模式發展到今天整整花了六、七十年,而中國如此這樣一個大國,可以在一、二十年可解決嗎?還有,在經濟發展嚴重不平衡的中國,保障性住房建立是按人口分布進行,還是有哪種合理的標準?如果以人口來劃分,那麼這種保障性住房對經濟落後的三四線城市意義有多大?

可以說,當前國內住房保障體系,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由於在理論上與法律安排上準備不足,目前這種住房保障體系所面臨的困難與問題很多,如果這些條例規則安排不改善,不僅無法讓許多中低收入民眾分享到保障性住房成果,也無法達到保障性住房的工具性目的,反之會引起更多的社會問題。而且當保障性住房成為一種調控工具時,其缺陷對市場的影響也是不可輕視的。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易憲容

內地保障房政策缺乏公平公正的分配機制,亂象層出不窮。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