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良通過回水

飽受等待之苦的洪良國際(00946)小股東終可鬆一口氣!停牌兩年的洪良,於昨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以高票通過,以停牌前收市價2.06元向小股東回購股份。公司代表律師表示,有意委任財務顧問就回購給予意見,會盡快完成回購工作。

洪良只派出獨立非執董陳芳崑代表公司出席股東會,他於會後表示,回購議案獲99%以上票數通過,將委任安永等三名合夥人處理回購事宜。陳芳崑同時稱,銷售文件資料失實一事是誤會,又表示事件令公司損失慘重,更失去了數名大客的訂單,希望事件能盡快完結。

未定會否維持上市

洪良代表律師李勁冲則指,回購工作有一定程序,但相信時間會「相當快」。至於公司之後會否重新發行股份及維持上市地位,他則指公司有意委任財務顧問給予意見,又強調公司已否認所有刑事責任。

聲稱持有數萬股的小股東劉先生認為,對於2.06元的回購價沒有怨言,而且希望事件盡快了結,故投贊成票,又表示希望證監會日後加強監管,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雖然大部分股東表示支持,但亦有少數股東對方案感到不滿,自稱任職金融界的張先生,離場時手持印有「證監港交所黑箱作業 坑殺小股民」字眼的紙牌,表示不滿回購價而投了反對票。

有小股東未能投票

另一小股東吳小姐則認為,雖然證監會於網頁上提及經銀行及證券行購入股份的小股東,需自行到相關銀行或證券行辦理授權事宜才能投票,但並非所有小股東均懂上網,認為公司應提醒他們。她透露,昨日有超過一半到場股東皆未能投票。

二○○九年底上市的洪良,於上市三個多月後遭證監會勒令停牌,指公司招股書載有虛假資料等,並凍結其資產,至今年四月證監會向洪良保薦人兆豐資本罰款4,200萬元及撤銷融資牌照,為歷來最重懲罰。及至六月,洪良與證監會和解,並同意回購,以及承認數據失實,但否認需負刑責。

洪良小股東吳小姐(右一)認為通告指示不足,令在場部分小股東無法投票。

洪良陳芳崑稱,停牌事件令公司損失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