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良案 官決繼續審

洪良國際(00946)圖阻證監會循民事途徑要求法院勒令其退還上市集資款項及回購小股東股份,涉資近10億元。洪良堅持案件涉及訛騙等刑事指控,不能循民事途徑處理,但主審高院法官昨認為證監會並非要求法院對洪良施予刑事懲罰,因此不屬刑事性質,昨決定繼續審理案件。但洪良決意阻止案件開審,表明會向上訴庭申請押後聆訊,為案件能否開審添變數。

洪良上訴申押後聆訊

法官將案押後至今天早上,如果洪良向上訴庭申請押後聆訊沒有新發展,案件將會正式審理,換言之一切待今晨揭盅。

對於主審法官判定案件不屬刑事聆訊性質,洪良即席向法官表示提出上訴,並同時申請上訴許可。法官最終批出上訴許可予洪良,但拒絕押後聆訊。洪良鍥而不捨,表明會向上訴庭爭取押後案件。法官將案押後至今天早上,讓洪良處理向上訴庭申請的文件。

兆豐資本康曉龍釘牌

另一方面,證監會昨同時向洪良保薦人兆豐資本的前董事總經理康曉龍「開刀」,吊銷康曉龍的證券牌照,及撤銷核准康擔任負責人員,來嚴厲制裁康沒有履行洪良保薦人的主要負責人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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