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降低風險
三十歲後是人生另一階段的開端,他們成為了家庭中重要的財政支柱,不但要供養下一代,還要肩負照顧父母的責任。因此,他們在投資方面的風險承受能力會隨之下降。本欄今期將講解成員在步入另一人生階段,即三十多至四十多歲期間,可因應風險承受能力的轉變,調整強積金投資策略。
要把風險保持在可控制的範圍,就要學懂風險管理,即分散投資風險。成員若要降低投資風險,便需把高風險的基金,逐步轉移至較低風險的基金,即減少股票在投資組合中所佔的比重,如減持股票基金或股票成分較重的混合資產基金等,並相應增持具均衡作用的股債混合基金、債券、保本及保守基金等不同投資類別,令投資組合更多元化,從而達至分散投資風險的作用。
簡單來說,假如年輕時把高比例的強積金供款撥作股票或增長基金投資,踏入中年後,便要作出相應的風險調節。成員應考慮個人的實際財政負擔,如因供養子女和年長家庭成員的數目較多,物業按揭還款額較大,並且要為子女預備海外教育經費等時,投資策略便宜趨審慎及踏實,如減低高風險的投資比例。
保守基金難追通脹
成員需留意,任何投資均涉及風險,重要的是投資前應先了解基金的特點,從而作出切合個人需要的選擇。以債券基金為例,其風險程度屬低至中等,是穩健的投資之選,而強積金條例亦要求債券基金,只可以投資於符合法例及指引所規定投資級別的債券,以保障成員利益。雖然如此,債券基金仍然有潛在風險,例如債券評級變更、息率走勢及匯率波動等。
此外,風險程度較低的保證或保守基金,其條款或投資特點亦設一定限制。目前強積金的保證基金,大部分均屬有條件保證基金,即成員要符合特定條款的情況下才可獲得有關回報保證,例如設有最短投資期或年屆六十五歲才可領取等。如成員未能遵守這些附帶條件,就不可享受所提供的保證。至於投資在優質短期有息證券的保守基金,雖然其風險相對較低,但若在通脹急劇的時期,其投資回報未必可追上通脹。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