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局好事遲來 勿打造無牙老虎
中國證監會設立投資者保護局,媒體報道時已是過氣事件,因為據稱這個投保局去年底已成立,現在已開展工作。可以肯定的是,這是郭樹清出掌中證監,點起的其中一把火,但這把火並不是郭樹清的創意,當局早有決定,在金融監管系統「一行三會」,統一增設投資者保護機構。此前保監會去年十月時,已增設了名為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證監投保局已遲其一步。
投保局的設立,與現實需要何止遲一步,說是遲十年亦不為過。誰都知道,A股個人投資者佔百分之九十九點六,是典型的散戶市場,這樣的市場決定了在市場參與者中,投資者是弱勢方,應受到保護,十年前就是那樣了,現在才想起保護,不是太遲嗎?若早就有保護投資者的理念,並有執行成效,也許就不致股指十年回到原點了。現在縱然是亡羊補牢,終究還屬好事。
目前透露的投保局設立,圍繞八大職責的制度框架和工作機制,說得花團錦簇,查實一言以蔽之,是面向投資者的服務性機構。在「保護」與「教育」兩大功能上,往往容易流於空泛,以「保護」為例,投保局接受投資者的投訴,但問題關鍵在於如何處理投訴、能否保障投資者權益受損得到補償,才有實質意義,投資者不僅僅是需要傾聽者。
在內地有個極好的參照,就是各級政府都設有接受民眾投訴的信訪辦公室,但民眾卻不能信任這機構,選擇上京投訴。投保局接受投訴,若成為信訪辦翻版,對投資者來說有實際作用嗎?保護投資者的焦點是維護公平,投資者權益受損,不能補償就是空泛的。就對投保局的職能陳述看,這是一隻無牙老虎,它未宣示擁有懲戒侵犯投資者行為的威權。
看目前A股投資者權益受到損害,主要體現在「圈錢」及「不分紅」,造成長期沒有合理回報。A股一股獨大,「獨」在國企,換言之,國企是對投資者的侵害方,那麼要保護投資者就要制約、懲戒國企,投保局能做到這一點嗎?A股投資者權益受到損害,還在於資訊的不對稱,責任在於監管者,即中證監,投保局能「大義滅親」,指摘、懲戒它「老子」嗎?
設投保局是好事,個人投資者對其會有期待,但希望這份期待的熱誠不要變成失望。國家希望提振股市信心,正從多方面努力,保障投資者權益應為首重,以致投保局角色理所當然地吃重。A股對投資者來說,已形同失去十年,豈能再失去十年,在這個意義上,由郭樹清所主導的革新舉措,包括投保局不容有失。
正因如此,不應將投保局打造成一隻無牙老虎。建立這個機制,中國借鑑了美國、英國、日本、韓國的同類機構,顯然應注重其借重法律性強制,建立市場秩序的精粹,推動有實效的投資者保護。這些國家有強大的法制傳統尚且如此,對於迹近習慣「有法無天」、有法規而未依從的內地股市,更需要法律性強制去維持市場秩序,執法者理應是有牙老虎,甚至鋼牙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