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招18式嚴管銀行

消息透露,金管局正全面檢討《銀行營運守則》,主要涉及帳戶、貸款及信用卡業務,要求銀行向所有貸款發出月結單,而提供新產品時,要明確告知客戶可拒絕接受。據了解,討論已近尾聲,料於第三季落實及推行。銀行家指,新方案或令成本顯著增加,做法「一刀切」或反引致客戶不便。

金管局積極推進保障消費者的措施,是次系列的修訂建議,涉及5大範疇,共18項,這5招18式的其中至少8項,已交由銀行營運守則委員會(CBPC)討論。

金管局建議將《銀行營運守則》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認可機構旗下,但不屬於認可機構的附屬公司,即包括銀行旗下私人貸款公司或財務公司,均須跟隨有關守則。

定期發月結單恐累客

新建議若完全落實,客戶貸款及孖展戶口,均會每月收到月結單,惟個別非循環貸款經雙方同意可獲豁免。銀行界指出,若每月寄出月結單予小額私人貸款客戶成本會很高,而且有現金周轉或債務重組的客戶,亦未必想收到月結單,以免家人或朋友知悉,或追問其債務或財務情況。

客戶可致電拒絕服務

此外,不少客戶面對銀行提供預先批核或自動提供新的產品或服務時,不知如何拒絕。金管局認為,銀行在單張上僅寫上「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並不足夠,要求銀行明確表示,客戶有權透過電話或其他渠道,拒絕或退出(opt-out)接受產品和服務。

銀行界指,為客戶提供服務和產品時,一向可接受客戶致電要求取消、修訂單張及通知等事項屬較易處理範疇,但若在電話以外增加自動的退出機制,則或牽涉大規模的系統改動,甚至不及人手透過電話般靈活處理,反造成客戶不便。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金管局一直致力研究各種方法優化銀行的營運,及增進公眾對銀行業務的關注,當局會繼續與本港銀行業界緊密合作,為銀行客戶提供更進一步的保障。消息人士透露,有關討論已近尾聲,料將於第三季正式落實和推行。

浸大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認同,金管局有關建議可保障消費者。他並指出,有財務公司資本來自銀行,擁有較強背景下,毋須受銀行營運守則監管,或會造成行業內不公平競爭,新的修訂建議可堵塞有關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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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建議將《銀行營運守則》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認可機構旗下。

金管局提出十八項《銀行營運守則》修訂建議。圖為金管局助理總裁戴敏娜。(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