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披露銷售佣金上限
雷曼迷債事件後,一系列加強保障投資者的措施相繼推出。消息指,本月四日起銀行向客戶銷售投資產品時,須披露佣金及所得利益,銀行業界大致上傾向披露佣金上限。另外,原訂於同時執行要求評估客戶對衍生工具的認識,因系統提升需時,將延至九月四日執行。
押後評估衍生品認識
消息指,投資產品佣金披露的準則,銀行業界大致上傾向披露佣金上限,例如投資額的某個百分比上限,然而個別投資產品如銷售第三者發行的互惠基金或結構性票據,則可以量化實際所賺金額。
銀行界人士指出,由於佣金上限形式在系統改動上較簡單,相信原則上業界會採取此做法。
證監會過往曾列出準則,如何判斷投資者有衍生產品認識,例如是否接受衍生產品的培訓、相關工作經驗或過去三年曾買賣五次或以上衍生產品的經驗等。消息透露,由於銀行業界仍需時間提升系統,該評估將延至九月四日才執行。
另一方面,如未符合上述準則的投資者,理論上不能參與投資衍生產品。消息指,銀行公會已攝製一部長約二十分鐘的短片,看畢該短片以及簽署聲明後,投資者便可買賣衍生產品,新做法亦將於九月四日起執行。
金管局發言人指出,要求銀行在銷售投資產品時,要遵守相關規則,當中包括證監會定下的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