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違規無意刑事化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討論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法定化的建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區璟智稱,違反披露股價敏感資料的公司或高級人員,會經民事起訴,暫未有計劃改以刑事方式處理;法例草案最快於今年夏天前提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救銀行豁免披露

昨天出席的立法會議員普遍支持有關立法,但就一些細節仍有待釐清。議員關注法例中指當中央銀行或外匯基金向有財政困難的上市銀行提供流動資金支援可豁免作出披露,擔心會影響市場的知情權。

區璟智認為,在政府向上市銀行提供資金支援前後,都不應作出披露,因擔心披露後反會影響公司的穩定性,及避免市場認為政府必然會出手拯救有財困上市銀行,造成道德風險問題。

議員亦關注,公司的某些具體運作,董事局成員未必全部知道。區璟智表示,上市公司個別人士只要不是蓄意或罔顧後果不進行披露,或有確保公司建立內部上報機制,證監會在考慮檢控違反披露股價敏感資料時,會考慮這些因素。

對於違反披露罰款上限為800萬元,有議員認為,當局應按照公司的規模制訂罰則。區璟智就回應指,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將按個別情況制訂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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