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欠商業信託法規惹關注

和黃(00013)棄港到新加坡分拆港口業務以商業信託形式上市,香港平白流失龐大商機,已引起立法會關注。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為何香港沒有商業信託的法規,擬提出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跟進事件。

議員冀及早「補漏」

立法會議員陳茂波表示,希望透過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跟進今次「甩轆」事件。他指本港推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已較新加坡遲一步,今次在商業信託又「輸給」新加坡。

他質疑為何香港沒有商業信託的法規,及提出香港仍有甚麼法規可以改善,以及早「補漏」。

他強調,面對新加坡不斷競爭,香港雖有自己的優勢,但也必須要提高警覺。

立法會議員詹培忠亦表示會提出在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並認為事件中,政府、證監會及港交所(00388)都有責任,有關方面「後知後覺」。政府的責任是為何不提出法例修例、證監會的責任是有否將意見給予政府,而港交所則在拓展業務上有否自滿。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表示,會研究跟進事件,但未有確實開會的日期。

和黃日前宣布到新加坡分拆其港口業務以商業信託形式上市,傳集資最多60億美元,已差不多是新加坡去年全年新股集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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