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稅實施日期混亂

額外稅實施日期混亂

今年來政府多次推出措施穩定樓市,但業界認為政府每次推出新措施,均予人「倉卒」感覺及存在很多不明確地方,對市場造成混亂及無所適從,當中曾俊華上月突然宣布向兩年內轉售物業徵收額外印花稅,單是生效日期已引起混亂,即使香港律師會也希望政府釐清新措施部分細節。

政府今年多次推出穩定樓市措施時,事前均未有向業界諮詢及進行溝通,推出措施後往往令業界甚至市民感到迷茫,例如曾俊華上月十九日宣布徵收額外印花稅時,清楚表明有關措施翌日才開始生效,即日有記者提問,早前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會包括在內,還是由二十日起才計算?當時曾俊華以「明天起才計算」回答。不過,之後有關部門表示,要視乎有關臨時買賣合約是否訂明雙方必買必賣,若十一月二十日或之後才簽正式買賣合約,新措施將會適用於有關物業。

律師會曾要求釐清

其實,業界對新措施依然未能完全理解,當中香港律師會便曾致函稅務局,要求釐清「購入」及「購入日期」的定義,稅務局之後才回覆香港律師會,所謂「購入」是指賣方必須將物業轉讓予買方,並非容許賣方連同賠償或不連同賠償將訂金退回買方。

曾俊華「口講當秘笈」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斥,如此重大的印花稅措施轉變,只由財政司司長一人口頭宣布,猶如「口講當秘笈」,實在欠缺清晰及容易引起混亂,政府應該在財政司司長宣布後再正式發通告,對各項細節如買賣定義、生效日期等有清楚的定義。他認為,有關措施可防範資產泡沫出現,但應要顧及特殊情況,如業主急病需緊急售樓套現,政府應豁免這類人士繳交額外印花稅。

美聯集團高級執行董事黃錦康表示,上月政府推出打擊炒樓措施後,連續兩個周末、日的二手住宅成交均下跌七至八成,情況較○三年「沙士」時更嚴重,顯示政府的措施不但打擊炒家,也打擊真正用家,禍及無辜。他又指,政府近期的樓市措施,推得太急及太密,市民不夠時間消化,同時難以觀察每一項措施對樓市真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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