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炒樓怎能以劈價撻訂論成效

遏炒樓怎能以劈價撻訂論成效

政府推出徵收額外印花稅打擊炒樓剛滿一星期,期間二手成交萎縮,更不時傳出業主減價賣樓、買家撻訂縮沙,相信正是看到市況逆轉,特區政府財金官員便異口同聲認為措施已初見成效。這些所謂的「辣招」講明是針對短線炒樓,從穩定樓市的角度而言,以劈價或撻訂數字來論成敗實在太膚淺,對於一些有真正置業需要的用家,幫助也不大。

首先,把炒家驅逐離場,不等於用家便可輕鬆入市。政府推出徵稅及收緊按揭等招數,與內地今年以來不斷出台的甚麼「國×條」十分類似,例如內地停止第三套房貸、第二套房貸提高首期、物業短時間內轉讓要收營業稅,目的也是增加投機成本,但即時效果只是成交萎縮,樓價沒有太大變動,繼續在高位橫行,買不起的依然買不起,難怪中央領導人也公開承認調控失敗。

其次,政府向短期內轉手的物業徵收額外印花稅,亦與一些新興市場向投機熱錢徵收外匯交易稅來阻止匯價升值,在形式上很相似。徵稅不外乎是要增加短線炒賣成本,除非是實實在在的長線投資,否則計及額外徵收的稅項,便會變得無利可圖。不過,從一些實施外匯交易稅的新興市場可見,效用並不持久,長期升值的趨勢沒有大改變,因為背後確實有基本因素支持。

第三,近日選擇撻訂離場的,相信有不少是用家而非炒家,他們或許預期樓價將會出現較大幅度的調整,寧願損失訂金,等待遲一些執平貨,看來真的以為政府出招是想壓低樓價,恐怕是一廂情願,捉錯用神。此外,相信亦有一些縮沙的用家,是擔心萬一在兩年內要把物業出售套現,便要承擔額外印花稅,正所謂天有不測之風雲,不想冒險也是人之常情,卻無奈成為遏炒樓的犧牲品。

不過,以過去一星期的交投變化,便認定措施初見成效、成功壓抑樓市炒風,未免有些誇張。根據規定,在十一月二十日或以後完成正式買賣的物業,才被納入徵收額外印花稅範圍,遭殃的只是新入場的炒家。在新例生效前已轉讓的物業,根本不受影響。截至政府出招前,今年以來在土地註冊處的買賣登記便超過十一萬宗,其中有多少是投機自然無從估計,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放售時不受新稅項影響。

其實,目前的市況只是反映新措施出台後,樓市進入「適應期」或「磨合期」,就如股市遇上政策市,市場需要時間為政策變化計價,即是所謂的「price in」,投資者先行止賺或止蝕,暫時離場觀望。不難想像,等到大家知道條數點計,市況便會回復正常,不受新稅項影響的物業未必再需要劈價求售,而需要額外交稅的則變成置業成本的一部分,用家不見得能夠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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