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落重藥立竿見影
「額外印花稅」推出後,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樓市即時轉趨淡靜,市場進入冷卻期,估計要一段短時間待市場消化新例的影響後,始回復交投。
政府今年多次出招平抑過熱樓市,包括增加供應、收緊按揭、規管一手樓銷售等,均未能冷卻樓市。可以理解今次政府落重藥是被迫出手,事前有市場分析指美國次輪量化寬鬆QE2令明年樓價大升,連國基會亦跳出來指港府應採取行動壓抑通脹,以避免樓市泡沫被進一步吹大。政府不得不施加更辣招數,引入「額外印花稅」以針對短期住宅樓宇交易,同時進一步對住宅及非住宅物業,收緊按揭。
「額外印花稅」分三級稅率,六個月內轉售的,稅率15%,超過六個月但在十二個月內轉售的,稅率10%,超過十二個月但在二十四個月以內轉售的,稅率5%。市場初步反應,稱這兩年為「禁售期」。在「禁售期」內轉售,即需繳付交易金額計算乘以上述稅率的「額外印花稅」,買賣雙方共同有責任承擔稅款。
這是透過修訂《印花稅條例》來執行,在修例過程中,仍有空間讓大家發表意見。綜合這幾天與同業討論有幾點:
1.理解政府修例的出發點;
2.落藥有過重之嫌;
3.連用家亦一併打擊;
4.誰付額外印花稅或令交易難達成。
「蝕本都抽稅」出手過辣
大家理解政府有必要出手,但透過「額外印花稅」以成交價值來徵稅有雙重徵稅及過苛之嫌,如果大前提是針對炒賣,應只針對炒賣一方,實施對其獲利部分金額徵稅較合理。「額外印花稅」的弊端,是不論賺蝕,在禁售期內轉售,均被徵額外印花稅。
樓市起跌很難預測,假如購入者在二年內,因任何原因急需套現蝕讓,「額外印花稅」變成「蝕本都抽稅」,而且以交易面值計算。用家在這一重顧慮下,形成不敢入市,樓市出現買家卻步。